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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位置: 首页>政务公开>政府部门信息公开>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>法定主动公开内容>热点回应
索引号 | 640100-128/2021-00005 | 发布日期 | 2021-01-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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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机构 | 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| 责任部门 | 政策法规科 |
名称 | 关于《人民网·地方领导留言板》 网民留言的答复 |
关于网民在人民网《领导留言板》留言咨询银川市综合执法改革相关问题的答复
网友您好!
您在人民网《领导留言板》给市委书记的留言收悉,经过我们核实研究,现将您咨询的相关问题答复如下:
1.关于城市管理职能未能同执法职能分离的问题:
根据《银川市机构改革方案》(宁党办〔2019〕17号),市一级的城市、市容管理职责已整合至银川市市政管理局。 2020年3月26日,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,专门听取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情况,明确要求三区党委明确时间节点,加快推进城市管理职能和执法职能的剥离工作。会后,兴庆区、西夏区制定城市管理职能剥离的具体办法,目前,职能剥离、机构划转已按程序划转至辖区住建部门。
2.关于规范基层人事管理的问题:
经核查,辖区综合执法局已经通过公开选调、内部竞聘等方式选聘中层管理人员,将高素质的在编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。我局制定印发了《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执法文书模板》,统一执法文书、执法程序。督促辖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,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行政执法考试,按时按要求开展证件申领、审验等工作,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,规范执法行为。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大讲堂、大练兵,组织全市综合执法骨干赴区外高校学习,着力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。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,如还有问题可咨询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(电话:6011412)。祝您生活、工作愉快!
银川市综合执法监督局
2021年1月4日
(经办人:陈志坚,6011412)
附件: